[實施計畫]108學年度通識教育學生期末作品展
壹、目的:
一、藉由成果展示展現學生的學習成果,以增強學習成效。
二、藉由成果展增進彼此的觀摩學習機會,提升學習品質。
三、提供學生展現才藝的機會,激發學生學習成就感與增進自信心。
貳、主辦單位:通識教育中心
參、實施時間: 108年12月11日(星期三)
肆、參加對象:大學部、進修部全體學生
伍、展出地點:至誠樓川堂
陸、展出內容:
一、靜態類成果:海報、專題報告、攝影、網頁設計等。
二、動態類成果:影片製作、現場實作、現場表演 等。
柒、實施方式:
一、請各任課老師於11/29前推薦優良作品(推薦表如附表)。
二、受推薦之同學若展示作品無法於12/5前繳交,敬請於12/11日中午12點前自行完成場佈。
三、12/11中午12:30~13:00進行評分,該時段請展示同學,於現場(至誠樓川堂)說明所展示作品之理念、內涵等。
四、12/11 下午13:30公佈得獎作品並頒獎,個人獎狀及獎金於12/16至12/20前領取。
捌、獎勵:
一、靜態類與動態類各評選出傑出作品10組,每組頒發獎金800元,每人獎狀乙紙。
二、由本中心主任、人文委員會召集人及科學委員會召集人擔任評審,並依1.作品豐富性及完整性(50%)2.作品創意性及應用性(50%)評分,三位評審分數相加後為總分,名次依總分由高至低排序。
三、凡被推薦展出之優良作品,均頒發獎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