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選課更正】109-2選課更正注意事項、選課更正申請表

 

通識課程選課更正(人工加退選)注意事項

*請同學務必詳閱說明後再填寫「通識課程選課更正申請單」,請遵守加選、退選原則,勿以不清楚選課原則為理由,要求一定要能加選或退選*

1.  為保障教師開課及同學受教權益,選課更正期間低於開課人數(日間40,夜間30)以下之課程只能加選,不能退選,欲退選之課

        程請同學自行於第二次加退選期間 線上退選

2. 辦理時間為110/3/4(四)、110/3/5(五)、110/3/8(一) 、110/3/9(二)每日上午10:00~下午16:00(中午休息)進修部請繳交至進修及

        推廣教育處,受理後本中心將優先 處理退選 每日收件截止結束後統一依篩檢條件處理加選(收件並非代表可加選)。

3.辦理方式:延畢、大四及特殊原因之學生為優先辦理

‧直接退選者:選課人數未低於開課人數(日間40,夜間30)之課程,當日即可退課,低於之課程不可退選。

‧加選或加退選者:依據每日收件截止之件數,按年級別及收件順序別辦理(收件並非代表可加選)。辦理時間以本中心網頁

        公告為主 https://cge.knu.edu.tw/

4.應備資料:

 (1)日間部同學請填寫通識課程選課更正申請表(通識中心網頁>表單下載),並附當學期課表(教務資訊系統)及學生證影本or

        有照片的證件影本。(具照片證件,例如:健保卡、駕照等證件影本)。

 (2)進修部同學請至進修及推廣教育處填寫進修學士班「選課更正」申請表,並繳交至進修及推廣教育處。

5.特別說明:

(1)加退選課程之課號、班次、課名、時間、教師…等資料務必填寫清楚正確,若因學生資料填錯而加退選課程有誤,請自行

        負責。

(2)已修過且成績及格之課程不可重複修,重複修習科目名稱相同之課程,其重複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;系所排除課程請勿加選

        ,若加選排除課程不列入通識 畢業學分

(3)未註冊或欠費、衝堂、超過學分上限等情形,無法辦理選課更正

(4)本校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一年級學生修習通識課程每學期至多2門,二、三年級學生修習通識課程每學期至多3門,轉學生、

        大四以上及全學期校外實習者自 三年級開始,每學期至多4門,若應屆畢業生或延畢生因特殊原因須修習超過4門者,可於

        選課更正期間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
(5)課程人數已滿,即不再受理加選此課程;課程人數若低於開課人數(日間40,夜間30),即不受理退選

(6)開設之課程若人數不足(日間40,夜間30)而倒班(含代入班級),教務處將會刪除原課程選課學生名單,相關訊息將公告

        本中心網頁及e-mail至學生信箱(本校), 恕不另行通知,請同學注意修課人數,選修該課程之同學須自行另選課程!

6.課程確認:同學自行核對選課更正後之課表,若核對有誤者於查詢期間:110/3/11(四)中午12:00前洽詢通識中心,逾時不候!

7.為求公平原則,選課更正務必本人辦理。若本人有特殊情況無法親洽,需填委託書(通識中心網頁>表單下載),受託人僅可

        代理一人辦理。

8. 非通識中心辦理之課程:軍訓、體育、系專業課程,請自行至開課單位洽辦。

通識教育中心  敬啟